各部门、分院(部):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,充分发挥研究生及以上人才在学 科建设、专业发展及艺术创作中的引领作用,根据《江西省民办 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《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6 年省级 教育领域主要支出项目资金(第二批)的通知》《景德镇陶瓷职 业技术学院科研资助办法》《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 管理实施细则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现就组织开展 2026 年度江西 省民办资金师资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总体目标 设立“专项基金”,旨在通过校内外专项资金引导与政策激励,系统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。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科研投入, 涵盖科研启动经费资助、高水平学术成果孵化、教学科研平台建 设、学术交流与访学研修等方面。通过持续稳定的经费支持与制 度保障,激发创新活力与科研潜力,全面提升学校在人才培养、 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。
二、申报对象 2026 年引进及访学研修博士、在职在岗硕士。
三、资助经费 拟设 6 项专项课题,原则上博士教师按不低于 10 万元/项、 硕士按不低于 5 万元/项进行立项支持。
四、申报条件 (一)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岗博士或硕士。(二)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一项、参与一项,课题 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。(三)目前有在研民办资金师资专项项目尚未结项的,不得 作为负责人申报。(四)项目负责人不能以本人同年度申报或在研的各级各类 项目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专项课题。凡在内容上与在研 或已结项的项目有较大关联的,须在《申请书》中详细说明所申 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,否则视为重复申请。
五、研究期限 专项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 1 年,不予以延期。研究期限满后,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,并将相关结果提交校学术 委员会。 六、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 11:00 前将《申请书》《活页》 和《汇总登记表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,同时统一提交以下纸质材 料: (一)《申请书》纸质盖章版一式 1 份(A4 纸双面打印); (二)《活页》纸质版一式 3 份(A4 纸双面打印); (三)《汇总登记表》1 份。
联系人:万老师,18896581082
邮箱:971104609@qq.com
关于开展 2026 年度江西省民办资金师资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